管控通知 发表于 2021-9-21 06:06:18

邓州某楼盘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拍卖公告来了!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0日10时至2021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我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邓州市龙祥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邓州市工业园区南三环与三贤路交叉口东北角邓州市少儿创意产业园1号、2号、3号、4号楼及对应分摊土地,其中:1号、2号、3号建筑面积均为:9116.46㎡,4号楼建筑面积为8363.17㎡以及房屋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7416.14㎡,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2064年1月17日。
4幢房屋总层数均为5层,局部4层,主体结构施工完毕,二次结构基本完成,内外粉刷尚未完工,楼地面未完工,门窗未完工,电气管线已预埋,未穿线,排水管道未安装,电梯未安装(详情可见评估报告)。评估价:6403.95万元   起拍价:4035万元保证金:400万元       加价幅度:20万元项目现状实拍


项目具体位置


二、关于拍卖、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电话:0377-66795555。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出价低于起拍价的无效。标的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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